金堂县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具有金堂法院特色的文化品牌,统筹推进文化场所升级和文化精神培养,促进法治文化发展,现拟采购2023年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设计实施项目。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对金堂县人民法院2楼提供设计并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实施。
(二)服务标准
1、设计要求
(1)设计主题
以丰富“法韵金心”文化为主要设计主题,充分理解“法韵金心”内核,按照司法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2)设计理念
继承创新,有地方特色且满足新颖、可互动、内容可随时更换的需求。将文化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打造“法韵金心”文化品牌,以精彩纷呈、特色各异、富有时代特色的法院文化弘扬司法为民主旋律,传播公正司法正能量。
(3)空间设计
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合理规划2楼大厅空间布局,体现出重点亮点。至少分为五个部分,每个部分以贴合内容的名字命名。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针对各部分载明的要求,提供各个部分的主题名称供采购人参考。
第一部分:
展现司法大事记、金堂法院院史大事记、法治先驱、法制事业奠基人和开拓者。
第二部分:
小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群众可通过查阅《宪法》《民法典》《刑法典》等常用法律法规。可以观看金堂法院以日常工作为素材原创的宣传视频和廉政警示宣传片。
第三部分:
结合金堂本土特色文化资源,自行选择形式,集中展现金堂八景等文化元素,凝聚法治合力,推动金堂法院文化内涵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延伸。
第四部分:
以三河汇江为背景,自行选择形式展现年度重点工作成果。
第五部分:
展现金堂法院法官风采。
(4)设计成果
设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包含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线路明确的参观动线图、空间效果图、空间鸟瞰图、立面效果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若成交后将会积极与采购人沟通,充分进行现场踏勘,将设计成果深化修改。
2、项目实施要求
(1)根据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充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实施团队设置与分工,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安排与节点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材料和设备配置清单。
1.1实施团队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设计人员1人,项目实施人员≥5人。供应商应确保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调整,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实施项目团队成员。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能够与采购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且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1.2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好实施时间进度安排与节点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拟定好的进度安排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1.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材料和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要求且为全新的,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绿色产品。供应商还应具有预判性,为项目实施提前准备足够的材料。
(2)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制定好项目应急预案,应包含安全应急预案、防火防爆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应急预案能够拿的出、用得上。
(3)技术支持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展厅的设备出现问题由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供应商应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支持电话,有效解答采购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4)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团队应持证进出金堂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秩序维护人员的安全检查。实施过程中不得与监管人员、物业、秩序维护人员、办事群众等发生口角和斗殴事件。
项目实施应有项目管理档案,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不得偷工减料、不得简化实施程序,出现实施现场与设计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时须取得采购人同意才能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