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眉山市东坡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意展陈项目,采购项目创意展陈面积共计约656平方米。查阅大厅需满足群众查询、群众接待、爱心服务、参观导览等功能需求,爱教基地采用图文展板、视频影像、互动投影、实物展示、艺术场景油画等多种展列设计表现形式,采购创意、方案设计,并根据创意设计图纸等内容安装相应展板、实物展柜、LED主屏、中控系统、多媒体设备、定制软件、强弱电等服务。
二、技术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采取安全、文明、环保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2.2 供应商履约过程中需形成图纸、清单等成果文件书,在验收时一并移交采购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待项目成果通过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50%;在项目审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7%尾款;余合同价3%作为项目质保金,待服务项目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6 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三、售后服务要求
展馆内出现相应质量问题,并非由采购人所造成的,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维修或检查要求时,48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其中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采购人所造成的维修维护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维修或检查要求时,48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其中所产的相应费用成交供应商出具相应发票收据由采购人自行支付。